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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构新进化论:生物重构法则

[日期:2008-07-06] 来源:发明与创新杂志06年11月  作者:王红旗 [字体: ]

生物重构法则

(发明与创新杂志0611月)

  重构新进化论:生物重构法则

  The new "Theory of evolution" :The law of life reconstruct

  作者:王红旗,笔名重构,籍贯唐县,1946年生于涿鹿县,1970年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近代物理系,已在大陆、台湾、香港出版20余部著作(包括与孙晓琴合著),内容涉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诸多领域,并创办北京山海文化企划苑。  

  摘要:达尔文提出的进化理论存在着局限性和逻辑悖论,为此本人提出了新的进化论,指出生物进化有着DNA智力系统和神经元智力系统的控制或参与,阐述了生物进化以及生物形态分布的重构法则,并给出生物进化重构公式:A演变出AA1A2A3AmAn…;其中Am进化成BB演变出BB1B2B3BmBn…;其中Bm进化成CC演变出CC1C2C3CmCn…;Cm进化成D…依此类推。  

  关键词:生物学,进化论,DNA,智力系统。

  关于本文标题的说明:

  “新进化论”是笔者近年提出的一种新的生物进化学说,将其称为“新进化论”乃是相对于一百多年前达尔文提出的老进化论而言。这是因为,达尔文提出的进化论,虽然有着许多合理的内容(例如生物与环境的适应关系),但在本质上却是一种随机进化论,存在着严重的理论局限性和逻辑悖论,有必要用新的进化论来替代或更新。

  达氏随机进化论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该学说解释生物进化现象时排除了智力因素的作用,自然选择原理不能解释人类这种生物的发展变化。达氏随机进化论的理论悖论主要表现在,该理论试图用“无数(随机)的微小的有利变异通过自然选择累积起来”来解释所有的生物进化现象(注1);问题是,对于从体外受精到体内受精、从卵生到胎生等生殖方式的进化,生物变异必须一步到位,否则就不可能通过生殖过程将变异遗传下去,显然这里并不存在“微小变异的积累”过程。

  为了克服达氏随机进化论的局限性和悖论,以及其他理论缺陷(例如过于强调生存竞争,严重忽视生存合作),我陆续撰写了包括本文在内的一系列文章,提出并阐述了一种全新的进化理论,并将其命名为“重构新进化论”(此前曾用基因自主设计论、智因设计进化论),该理论指出生物进化与DNA智力系统和神经元智力系统的活动有关,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笔者的《物种起源的局限性促使我提出新进化论》(注2)、《达尔文悖论催生新进化论》(注3)、《进化论不是达尔文的专利,进化论也需要进化:从达氏随机进化论到智因设计进化论》(注4)等文。

  所谓“生物重构法则”,实际上包括“生物重构”和“重构法则”两重含义。其中,“生物重构”是指生物的形体结构(包括细胞内部结构,细胞之间结构,以及组织、器官、躯体)和生存方式(亦即生物形体结构的功能、手段、行为、欲求等等)的演变和进化。生物的形体结构和生存方式,可以合并称之为“生物形态”。

  也就是说,生物重构是指生物从一种形体结构及其生存方式演变或者进化成为另一种形体结构及其生存方式。这里所说的“演变”,既包括成功的变异,也包括不成功的变异,以及无关紧要的变异。对比之下,“进化”一词通常是指那些趋向于生物结构复杂化的成功的变异。

  “重构法则”是指生物重构的规律和法则(涉及到变异的成功、失败或无关紧要),同时也是对这种自然法则的命名,类似生物学中的“自然选择”原理。

  绪论:

  宇宙万物,无论是无始无终,还是有始有终;无论是肇始于一次大爆炸,还是发生过多次大爆炸,都表现出结构性,以及结构的变化和结构的重构,这是宇宙万物的基本性质,可以概括为“重构论”。导致宇宙万物产生结构并发生重构的原因,可以归结为宇宙万物存在着“万有结构力”。所谓万有结构力,即任何一个结构物都具有能够识别、控制、使用另一个结构物,以及组成新结构物的能力。进一步说,正是由于宇宙万物存在着万有结构力,宇宙才会形成各种各样的结构物,以及结构物的不断演化和复杂化,直至生命结构的出现和人类大脑思维结构的出现。

  万有结构力可以划分为两个大类,第一类是“自然结构力”,包括万有引力、电磁力、强相互作用力和弱相互作用力。宇宙星系结构和化学元素周期律等现象表明“自然结构力”存在着相应的“物质结构法则”。

  第二类是“生命结构力”,生命结构力与自然结构力的主要区别在于,自然结构力只能够使用“直接信息”,而生命结构力则还能够使用“间接信息”。所谓直接信息,是说一个结构物对另一个结构物施加的作用,不需要经由“符号翻译”过程就能实施,例如两个物体之间的引力作用或电磁作用。众所周知,符号即用一种事物代替或指称另一种事物,翻译即一种事物对另一种事物发出符号的解读。

  对比之下,所谓间接信息,是说一个结构物对另一个结构物的作用,需要经由一次或多次“符号翻译”过程才能实现,例如DNA(包括RNA等相关结构物)通过对氨基酸的编码(包括对酶的编码和使用)来制造不同的蛋白质,通过对脂类、糖类等有机分子的编码来制造构成生命的各种构件,从而构建出越来越复杂的生物躯体结构(亦即DNA的核酸排列及其工作模式对应着生命体的细胞、器官、躯体结构及其生命运转过程)。又如大脑神经元细胞通过语言文字来指导人类躯体的行动和行为,通过设计图纸来实施工程建设。有关讨论可参阅笔者《信息的经典解读与生命起源》(注5)等文,以及笔者的相关著作。

  从这个角度来说,生命结构力的上述特征,具有明显的智力行为特征;因为“智力”实质上乃是“使用某种结构物去控制或者影响其他结构物的能力”,亦即“使用符号(间接信息)的能力”。有鉴于此,笔者在新进化论即“重构进化论”中指出,生物存在着智力系统,拥有DNA的生物具有DNA智力系统,拥有神经元细胞的生物具有神经元智力系统,生物进化过程有着DNA智力系统和神经元智力系统的控制或参与,而这正是生命的最高秘密所在。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说自然结构力对自然结构物有着相应的“物质结构法则”,那么生命结构力对生物形体结构和生存方式也应该有着相应的“生物重构法则”。

  一 、生物重构的一般性法则

  1 、生物形态(结构、功能)遵守自然规律,这意味着生物只能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生存。对于地球生物来说,最重要的条件之一是液态水(有时也包括固态水),因此地球生物可称之为水基生物;其特征之一是拥有DNA(包括RNA等相关结构物,下同),以及单细胞生命体和多细胞生命体。我们有理由认为,在其他有着液态水的星球上,有可能生存着与地球生物类似的生命体;或者说,水基生命在宇宙中可能有着相同或者相近的物种分布(这里涉及到信息传输与生物之间相互影响和控制问题)。但是,不能据此排除宇宙中还可能存在着非水基生命的其他形态生物。

  2 、地球上所有的生物都拥有DNA,凡是拥有DNA的生物,其生命形态均受到DNA的完全控制或参与控制,DNA的上述功能具有智力系统特征。

  3 、某些多细胞生物出现神经元细胞,凡是拥有神经元细胞的生物,其生命形态均或多或少受到神经元的控制或参与,神经元的上述功能具有智力系统的特征。

  4 、从一种生物形态变成另一种生物形态,称为生物形态的重构,简称生物重构。生物形态的重构过程遵守自然规律,并受到DNA智力系统或神经元智力系统的控制或参与。这意味着生物与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生物环境)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生物既要适应环境条件,同时也在或多或少地改变着环境条件。

  由DNA智力系统控制或参与的生物形态重构过程及其规律,称之为“DNA自主重构法则”。由神经元智力系统控制或参与的生物形态重构过程及其规律,称之为“神经元自主重构法则”。

  5 、对于许多生物来说,DNA自主重构法则与神经元自主重构法则可能存在着交叉或重叠,例如某些动物的本能,以及人类的大量行为。

  二 DNA自主重构法则

  1 、由DNA控制的生物形态只有一条形成之路

  “由DNA控制的生物形态只有一条形成之路”这一法则,乃是生物进化树之所以不存在交叉的原因所在,这是因为每一个物种在生物进化历史上仅有一次形成的机会,一个新物种的诞生关闭了其他生物继续变成该物种的可能性,开弓没有回头箭,灭绝的物种不会再出现。人们经常说的一个例子是人类的出现,使得其他灵长类动物永远失去了变成人的机会。遗憾的是,长期以来学术界并没有把这种现象提升到一种生物法则的高度来认识,而且也没有深入地研究其原理的形成机制和运作机制。

  笔者认为,如果追究其深层次原因,应该可以追溯到生命体对间接信息的使用上。由于不同生物对间接信息的使用,既有共同的部分(例如通过对氨基酸的编码来制造蛋白质),也有着各自独特的部分(通俗的说法是人有人言、兽有兽语)。正是由于所有的生物都使用着许多共同的间接信息,所以才会发生一种生物能够变异成为另一种生物的可能性。与此同时,正是由于不同的生物处于不同的生存环境,因而也在使用着许多不同的间接信息,这才会使一种生物与另一种生物产生差异,而这种差异则是新的生物形态只有一条形成之路的根本原因所在。

  而且,这还意味着整个生物界所有的生物是一个整体,它们分别向着各种生存方向发展,开拓着各种可能的生存空间,如果允许比喻的话就好像是宇宙大爆炸后物质各自奔向远方创造自己的一片天地。也可以说整个生物界是一种庞大的相互促进和约束的信息网,每一种生物甚至每一个生物都在这个生物信息网内占有独特的一席之地,各自拥有其不可替代的信息值。

  进一步说,由于非生命物质只能使用直接信息,而直接信息是可逆的,因此非生命物质的时间也是可逆的,空间结构也是可逆的和可重复的(需要说明的是,时间和空间结构的可逆性,并不完全排除时间存在着方向性,只是这种方向不是唯一的)。对比之下,生物形成的唯一性法则,揭示了生物进化的不可逆性,而这种不可逆性又是生物钟以及生物时间(有着一个唯一的方向)的基础,我们人类大脑思维(即神经元智力系统)的时间观念,实际上也是建立在这种时间不可逆的基础之上的。

  2 、生物进化公式

  一般来说,结构物的演变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所有相同的结构物都变成了其他的结构物,例如一变二,二变四,初始的结构物随之都陆续消失了。第二种情况是,在所有相同或相近的结构物之中,有一部分继续维持其原有的结构不变,或者只在一定范围内发生微小的变化;另一部分则变成了其他的结构物。

  中国春秋时代著名学者老子在《道德经》中指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笔者将老子的这段话进一步阐述为生物学的“老子重构定律”:“道生一”指间接信息的使用促成生命的起源;“一生二”即一种生物,其一部分群体维持原样不变,另一部分群体变异成为另一种新生物;“二生三”即新生物的一部分群体保持不变,另一部分群体又变异成为另一种新生物物种,加上原初生物,是为“二生三”。所谓“三生万物”是说上述过程持续变化发展下去,便会形成若干古老生物与众多形形色色新生物同时存在的生物界万紫千红繁荣景象。

  根据老子重构定律可以重新绘制生物进化树(或许有些类似多细胞生物的细胞分工过程),并写出如下生物进化公式。

  A演变出AA1A2A3AmAn

  其中Am进化成BB演变出BB1B2B3BmBn

  其中Bm进化成CC演变出CC1C2C3CmCn

  其中Cm进化成DD演变出DD1D2D3DmDn…依此类推。

  对上述生物进化公式的说明和解释:A代表某一级别的生物物种,A1A2等代表与A处于同一级别但是已经发生微小变异的若干近似物种,这种程度的变异有助于该级别生物不断扩展新的生存空间。B代表下一级别的生物物种,B1B2等代表与B处于同一级别但是已经发生微小变异的若干近似物种。CD等可依此类推。一般来说,从A演变出AA1A2A3等近似物种所需的时间相对较短(可以对应物种大爆发现象),而从Am进化成下一级物种B所需的时间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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