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治校”: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
发布时间: 2008-08-21 10:00 文摘报
最近,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因为加盟浙江大学,被媒体解读出“教授治校”的意义来,但却被当事方予以否认。
浙大光华法学院院长孙笑侠说:“我们从来没有过‘教授治院’的表述,这只是媒体和外界对我们的一种解读。”孙笑侠认为,“‘教授治院’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需要严格解释,我们目前所做是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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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在一个学术权威机构充分发挥学术判断功能,即校长在院内实行特殊政策,对涉及学术评价的事务全部放权,比如人才引进、教授晋升、职称评定等”。正如引进贺卫方,就是经过10位教授一致通过所决定的。“而学院内的其他事务,其决定权可能会有行政管理层的参与。”孙笑侠表示,“我们的出发点是希望能为校正现有学术评价体制中的问题提供一个参考,这是一个实验”。
浙大光华法学院的“教授委员会”并非国内首家,至今,北大、清华、人大等几十所高校也都
江苏大学教育学研究所所长
王长乐表示,总的看来,中国高校要真正实行学术本位的管理,平衡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


